(1)整套支吊架系統應具備抗沖擊載荷耐火等級要求,在特殊荷載下發生火災時能保證安全,確保發生火災情況下具有一定的耐火等級(不小于180 min)。
(2)用于抗震支架的C型鋼應為Q235B及以上強度的鋼材,且要求為冷壓成型槽鋼;槽鋼側面應具有軸向加勁肋,以加強截面剛度及抗彎能力;應能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槽鋼材質檢驗報告、槽鋼正面抗壓承載力測試報告、側面抗壓承載力測試報告、背部受拉承載力測試報告。
(3)抗震支吊架C型槽鋼內緣須有齒牙,且齒牙深度不小于0.9 mm;所有配件的安裝依靠機械咬合實現,嚴禁任何以配件的摩擦作用來承擔受力的安裝方式,以保證整個系統的可靠連接。
(4)抗震支吊架應防腐,槽鋼表面應采用熱浸鋅處理(鋅層厚度不低于55 μm),以滿足抗震支吊架的耐久性。成品槽鋼現場切割部分切口,應保證切口斷面垂直,切割后應使用砂紙或板銼去除切口毛刺,然后對切口涂層進行修補處理,熱鍍鋅成品槽鋼用噴鋅罐補鋅,修補后的涂層厚度應不小于原涂涂層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