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震支架的使用,大眾常存有哪些誤區?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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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優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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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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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唐山大地震,或許很多人還未有記憶;2008年汶川大地震,已然成為中國人心中無法抹去的烙印。一個又一個鮮紅的慘痛的代價在提醒我們:地震,人類幾乎無法反抗。
1976年唐山大地震,或許很多人還未有記憶;2008年汶川大地震,已然成為中國人心中無法抹去的烙印。一個又一個鮮紅的慘痛的代價在提醒我們:地震,人類幾乎無法反抗。
自然災害的到來我們無法控制,但我們可以通過一系列防震、抗震工作,降低地震帶來的損失及二次傷害。抗震支架就是如今大時代的產物。
然而對于抗震支架的使用,很多人存在這樣那樣的誤區......
Q:已結構抗震,還要用抗震支架嗎?
A:結構抗震是基礎,抗震支架是內核。有相關數據表示,忽略抗震支架,因其次生災害如坍塌、火災、爆炸、氣體泄露等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高出七成。
Q:我生活的地區不是地震帶,用不用抗震支架關系不大?
A:地震并非無規律可循,但也從不是一成不變。可以說,我們國家幾乎每天都有不同程度的地震,不信可以上“中國地震局”一查究竟。因此“防患于未然”是重中之重,抗震支架的使命就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不管是否處于地震帶,機電設施都應該做抗震設計。
Q:使用抗震支架是強制要求嗎?
A:GB50011-2001《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已將建筑抗震支架納入抗震設計范圍之內并多次修訂結構抗震標準。2014年《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明文要求“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建筑機電工程設施必須進行抗震設計”。該標準自2015年8月1日起實施。而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機電抗震設計,多地已正式下發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