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建筑防火風管、防火包裹、抗震支架、成品支架設計、生產、安裝廠家——浙江優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在做任何事情的時候,都會制定一個規則,以進一步確保市民住宅的安全,從而加強抗震支護設備的質量控制。我國現已對抗震支座做了一些越來越詳細的標準,讓我們來看看吧。
抗震支架 適用范圍作為整個項目機電管線(包含可是不限在一切水、電、通風、空調)供貨以及設備。
1、對位于設防烈度作為6的地區除了甲類修建之外的機電工程設備,可不作抗震計算。
2、機電設備不應設置于或許導致其使用功能產生障礙等二次災害的部位;對有隔振設備的設備,應注意其激烈振動對銜接件的影響,而且防止設備與修建結構產生諧振現象。
3、 抗震支吊架 應與結構主體可靠銜接依據項目所在地的抗震設防烈度,以此地震力為首要荷載,改由錨固件、加固吊桿、抗震銜接構件以及抗震斜撐組成。
4、抗震支吊架不應約束管線熱脹冷縮產生的位移,其設置與設計應滿意相關標準規則。
5、新建工程剛性原料電纜梯架、電纜托盤與電纜槽盒的抗震支吊架側往大距離為12m,縱向為大距離24m。
6、抗震支吊架廠家所產生的抗震支吊架各部件(包含槽鋼、銜接件、繃簧螺母)除了工廠自檢之外,每批次產品應送國家檢測組織進行力學檢驗,以此確保結構安全。
7、除直徑于200毫米以及超越的管道之外,一切熱鍍鋅鋼管于任何情況之下皆不得采用焊接方法。
8、一切管道如裝設/外露能令管道系統結冰的環境之下,需提供保溫材料及電伴熱,以防管道受損壞因此影響系統操作。